财经365讯(编辑:李成)买房“坑”多,能退房、能合法维权是众多购房者的心声。现在,东莞出台新规:购房者交定金认购楼盘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房!购房者可以像网购一样,在规定期限内无理由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回定金。
无理由退房新规
东莞:全国首个“无理由退房”城市
买房看盘时,销售员巧妙的话术会让部分购房者一时冲动交定金,尤其是楼盘火爆时,购房者抢着交定金,完全没有认真仔细了解该楼盘。事后购房者冷静下来后发现该楼盘/户型不适合自己,希望开发商退还定金,由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金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其官网上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
《通知》第七条规定:乙方(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开发商)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两个自然日不包含签约认购书当日,新规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东莞也成为国内目前唯一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东莞新政还规定,购房者退房后,开发商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逾期未退还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天计算给付利息,作为违约金。
开发商无故解约、一房多卖,需双倍返还定金
新规规定,约定期限内如果开发商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赔付购房者两倍定金。同时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认购书解除前,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需双倍返还定金。
一房两卖、一房多卖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购房者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虽然东莞市规定一房多卖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在楼市火爆期间,一套房几天内可涨价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开发商仍可能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