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典制药表示,原《公开转让说明书》中2013年GREMERIT HOLDINGS LIMITED数据统计错误,正确金额应为379.36万元,调整后未进入前五名,原数据多统计37.06万元系销售台账登记误差导致数据汇总差错。
学术推广费多次遭询问
除了三类股东以及财务数据修改之外,医药行业的学术推广费问题也差点将九典制药挡在IPO大门之外。
在发审委会上,证监会就九典制药的商业模式、经营模式、学术推广费等问题进行询问。
公开资料显示,九典制药于2015年7月24日挂牌新三板,其主营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转让。目前在售主要产品有原料药、化药制剂、中药制剂、植物提取物、药用辅料等系列品种。
九典医药8月14日公布的2017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收2.15亿元,同比增长33.12%;实现净利润为2340.32万元,同比增长45.26%。
从公司业绩表现来看,其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实现营收2.66亿元、2.90亿元、3.7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778.66万元、4464.27万元、5452.72万元。
目前,九典制药采用“合作经销”和“招商代理”两种销售模式。其中,在合作经销模式下,发行人向医药配送企业开具发票,医药配送企业向医院开具发票;在招商代理模式下,发行人向医药经销企业开具发票,医药经销企业向医药配送企业开具发票,医药配送企业向医院开具发票。
发审委上,证监会要求九典制药说明其招商代理模式是否符合“两票制”的要求,以及对九典制药在“两票制”实施地区如何实现由招商代理模式到合作经销模式的转变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风险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要求九典制药说明“两票制”政策对其销售费用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九典制药在报告期内学术推广费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性,其学术推广费的投入是否具备持续性同样遭证监会询问。
对于药企,学术推广费一直是证监会审核常关注的点。早在2017年5月2日,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学术推广费等问题遭证监会否决。
九典制药在7月21日反馈意见中也被问及学术推广费问题。证监会要求该公司,说明学术推广费、广告费、差旅费、运输费等与营业收入的变化是否匹配进行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坦言,医药企业为实现产品销售需要进行大量的学术推广活动及广告宣传,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异常情况被关注:实控人离婚、关联关系与违法广告
证监会此前反馈意见关注到,九典医药实控人朱志宏与其配偶段立新于2015年3月协议离婚,截至2016年9月20日,朱志宏持有该公司49.55%股份,担任九典制药的董事长;段立新持有九典制药23.37%股份,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对此,证监会要求九典制药说明朱志宏和段立新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及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离婚前后段立新持有或控制公司的有关情况;段立新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的有关情况。
此外,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资金往来,离婚事项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存在的影响也遭证监会质疑询问。
九典医药实控人朱志红与第二大股东段立新的夫妻关系在早前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与年度报告中并未提及,在今年7月21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用一小段话备注称“朱志宏及段立新原系夫妻关系,已于2015年3月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翻看招股说明书了解到,九典制药就像一个家族企业,该公司实控人朱志宏与第十大股东朱志云以及持股0.72%的朱志纯为姊妹关系,副总经理刘鹰又是朱志纯的配偶,朱佳雯是实控人朱志宏及二股东段立新的女儿。
值得关注的是,九典制药在2014年以507万元购买朱佳雯名下的房产,此前,该公司还租下关联方朱志宏、段斌名下三套房屋用于办公。
除了家族等关联关系,九典制药历史上存在违法广告问题。证监会在7月21日的反馈意见中提及,公司部分产品在报告期内存在因违法广告被多个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测公告、暂停销售措施或被公示为失信企业等情形。
对此,证监会要求九典制药,说明产品涉及的违法广告的具体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上述措施是否系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对于会出现违法广告宣传,九典制药的解释是,公司药品制剂主要采用“招商代理”模式和“合作经销”模式,部分市场区域的开拓和维护由经销商负责。一些经销商在对产品进行市场推广的同时,为了利益而夸大疗效,最后难免造成不良影响。如此下来,业绩好、但小毛病不少的九典制药顺利闯关IPO。而这家挂牌公司的过会也给不少新三板企业释放一个积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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