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违规
2016年8月31日,杰豹机械(837627)与彭泽县飞星机械设备经营部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杰豹机械向飞星机械采购数控转子铣床、数控磨床等27台机器设备,设备总价1亿元。合同签订后,杰豹机械于2016年9月向飞星机械支付了6000万元预付款。
杰豹机械2015年年末资产总额为1.36亿元,此次购买机械设备的总价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73.44%,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杰豹机械未及时向股转公司申请股票暂停转让,也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违规,时任公司董事长陈匡岳、董事会秘书刘春艳对此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对杰豹机械、陈匡岳、刘春艳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杰豹机械年内第二次收股转的自律监管函,此前,公司因未在年报披露期披露2016年年报,收到了股转的自律监管函。
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恒丰科技(831233)挂牌后于2015年7月为新疆华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1笔,涉及担保金额1700万元。挂牌后累计违规对外担保的数额占挂牌公司201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5.55%,且担保对象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以上担保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
鉴于上述情况,股转公司对恒丰科技、公司董事长周宇刚、董事会秘书顾瀚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四川唯鸿(834620)于2016年8月17日披露股票发行方案,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25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使用过程中,四川唯鸿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未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告知主办券商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中2010万元用于归还关联方借款,14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利息,115万元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属于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直到2017年6月20日,公司才补充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披露。
鉴于上述情况,股转公司业务部对四川唯鸿出具监管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