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股转系统去年5月27日发布《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后,当年共有953家公司进入创新层(目前尚有941家公司)。根据一年一调整的原则,5月最后一个交易周的首个交易日,也就是从本月29日开始,一批“不及格”的公司将被降至基础层,另外一些优秀公司将进入创新层。
“根据规定,创新层公司应当聘请取得任职资格的董秘。此前不久,我已参加了董秘资格考试且顺利通过。”山东一家基础层企业的董秘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其所在的公司也符合创新层在财务指标筛选等方面的条件,将力求“冲层”成功。
股东人数问题遭诟病
粗略统计显示,针对目前已经公布2016年年报的新三板企业,在不考虑合格投资者数量和董秘资格证的情况下,原基础层公司中有1000余家达到创新层筛选标准,原创新层公司中有260余家因不符合维持标准或其他原因面临调离创新层,其他近700家企业符合维持标准。
由此分析,创新层公司数量有望大增。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创新层的标准除了对融资、交易有要求外,还涉及一些规范性要求。也就是说,基础层公司想进入创新层或者创新层公司想留在创新层,都需要满足共同标准以及三条差异化标准之一。
《分层管理办法》还规定,新晋级创新层和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其股东当中的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机构投资者应符合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其中之一。
在锐财经分析师刘江远看来,“合格投资人数不少于50人”这一共同标准有些过高,许多创新层企业就是因为难以达到这个要求面临被调出。毕竟,创新层现行维持标准制定的初衷是鼓励创新层企业公众化,提高创新层企业的流动性。但在近一年内,新三板行情低迷,流动性并未得到明显改善,股东人数问题反而成为令许多创新层企业头疼的非经营性障碍。
在采访中,的确有部分企业的高管对经济导报记者“诟病”了这一问题,有的企业即因为这一“障碍”有降层之虞。
此外,判断一家挂牌企业是否具有投资价值,不能简单以“是否身居创新层”来衡量。新鼎资本董事长张驰即对此认为,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可能暂未跻身创新层,受基础层平台所限,其估值价格偏低,但如果未来发展前景好,投资价值依然会很高。
“对这类企业来说,为了使流动性更顺畅,可以更多地向机构投资者抛出橄榄枝。”张驰说。
市场盼再分层制度
“除了盈利、营业收入、增长率这些年报披露的财务指标外,资本市场交易情况包括市值、做市商、投资者等,都是创新层标准所包含的内容。”刘江远表示,由于准入门槛较高,市场一直希望创新层能有相应的红利政策推出,但分层制度实施一年以来,制度红利仍未兑现。
就在几天前,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在出席相关论坛时表示,在制度的设计方面,目前新三板仍处于探索阶段。分层的差异化制度安排正在推进,目前分层披露年报的时机已成熟。在超过1.1万家公司的基础上,创新层应至少具备3000家至4000家公司的规模,即至少三分之一比例的新三板企业应进入创新层,然后才能实施再分层制度。
而对于再分层制度,市场也在翘首企盼。“现在新三板分层制度只划分基础层、创新层两层,还不足以完全达到和覆盖交易所级别的流动性更强、更集中的制度红利。”刘江远说。
前述新三板基础层鲁企的董秘亦表示,随着未来新三板再分层的实施,不同层级的企业应有着差异化的制度供给,“在低头拉车的同时,也要抬头看路”。
值得注意的是,在IPO越来越强的“虹吸效应”之下,不少新三板企业掀起拟IPO的热潮。而更多的优质企业谋求转向A股市场,或倒逼股转系统和监管部门出台利好政策,想办法留住这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