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法普罗曾公告称,该公司起诉亚士创能主营产品“真金防火保温板”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审理,索赔标的高达6000万元。(详见本报4月11日报道《亚士创能刚过会即遭遇重大诉讼》)据该案原告代理律师韩德科透露,他已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传票,此案的庭前会议将于6月初在法院举行。
“我们已积极应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5月1日,亚士创能董事会秘书王永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金板是亚士创能自主研发产品,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给出的意见是真金板技术与法普罗“专利技术”不相同且不等同,即不构成侵权。起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权利不应滥用。经查,法普罗该项技术对应的实用新型专利早在2015年已被宣告无效。
王永军说:“我们相信此事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据了解,证监会于4月7日核准首发申请的10家企业,除了亚士创能,其余9家均已完成了新股发行。
对此,盛势资本董事长魏其芳认为,亚士创能遭遇专利侵权诉讼会后事项,需经相关中介机构(如其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针对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款发表明确意见,证监会可能还会根据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和相关部门(证监局、法院等)的意见和事态进展综合评定是否核准亚士创能如期发行或再次上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在投行工作的专业人士曾德雄表示:“这属于会后发生的重大事项,无论是中介机构还是公司,都要给证监会写专项说明上述侵权产品占公司报告期各年销售收入、利润的比重,包括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上述专利。如果被判侵权,6000万元倒是不多,主要是对未来业务的影响。证监会如果认为无法判断影响有多大,可能会等法院判决,才会给同意发行或是重新上会否掉。”
今年3月10日,法普罗曾向亚士创能发函,称“贵司的主营产品之一(产品名为真金板)与我司的发明专利产品极为相似,产品结构与市场用途均有同一性,干扰了产品购买方对防火保温板的价值与性能判断,对我司的市场维护与推广工作形成了不应有的竞争”,希望亚士创能“在收到本函后的一周内,就如何消除此项不应有的竞争以书面形式提出解决办法”。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亚士创能回函声称,法普罗专利产品与真金板在生产工艺、技术路线、技术特征等方面完全不同。“真金板是我司耗费巨资自主研发的新产品,未侵犯贵司专利权”。回函还称,“慎重起见,我司已将贵司来函转给我司专利顾问单位研究,待我司专利顾问单位出具正式意见后,我司将就其意见再回复贵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