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重庆松德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蔡鸿德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质押600万股用于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申请1498万元的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蔡鸿德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质押600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0%,质押期限为2016年1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止。
据了解,在办理股权质押时,公司经办人员对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不熟悉,仅仅按照质押权人的要求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并未依据上述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质押业务,也未对其进行及时公告。
公司目前已经与银行就本次质押提前解质达成一致意见,预计在9月底之前完成解质押工作。为了杜绝上述事情再次发生,公司后续将组织对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业务规则培训,严格按照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并由董事会秘书定期对股东股份的情况进行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