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9日讯 辽宁保监局今日公布的对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中银保险鞍山中支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90.89万元。中中银保险鞍山中支时任总经理冯少龙、杨波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辽宁保监局表示,上述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对中银保险鞍山中支罚款20万元;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冯少龙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决定对杨波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