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通气会上了解到,今年起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将统一征缴。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
“以往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每年的3至4月份集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于每年的9至12月份集中缴费。实施两项险种统一征缴后,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也就是说,参保居民在这一集中缴费期内同时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项险种。”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实行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作为过渡年,参保居民需按照原来政策缴纳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按照新规定统一缴纳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费。
除各类学校的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儿童仍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组织代收外,其他参保居民可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保障中心、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缴费,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代扣代缴、“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以及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缴费。(原标题:青岛今年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将统一征缴)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