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发文开展消费贷专项检查
江西银监局
9月26日,江西银监局发布公告称,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督促辖内银行业进一步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严防借款人通过非按揭渠道违规融资用于购房,严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同时,紧急部署开展个人非按揭类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检查。
《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对自查查实确有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商业银行,必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除江西外,其他多地的监管部门近日也对辖内银行业下发类似要求。
北京银监局
北京银监局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自查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消费贷款(20万元以上)、个人经营性贷款(100万元以上)以及信用卡透支情况。
江苏银监局
江苏银监局要求辖内银行综合运用征信、首付款流水审查等方式,掌握借款人首付款真实的资金来源,对无法查实首付款来源的客户,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未使用商业性借款资金充当首付款的书面诚信保证,经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入征信不良记录。
广东银监局
广东银监局要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原则上不发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浙江银监局
浙江银监局近日也召开“进一步规范个人贷款”专题监管会议,要求辖内银行业重点针对个人贷款特别是个人消费贷、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大额透支和大额提现违规流入房地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资金等开展自查,并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各类银行机构全覆盖、各地市全覆盖、各类个人贷款业务全覆盖。
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另据媒体报道,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通知表示,近期辖内银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指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无特定用途的消费贷款)大幅增长,存在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可能对房地产金融调控造成负面影响,要求银行审慎发放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随后,有银行要求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作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