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主要流向中高收入群体,用于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相较偏低;如此一来,住房公积金似乎再次成了“富人们”的福利。
据媒体报道,去年以来,部分城市降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门槛也随之增加。有市民反映买房经历称,要想得到足够优惠,得先有足够本钱;一套房子动辄四五百万元,减去公积金贷款120万元最高限额后,剩下的钱仍然付不起,无奈之下只有走商业贷款的路子。
事实上,上述经历并不罕见。目前,广东、北京、上海等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到六成左右,但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仅占三成。且中等收入群体在缴存中占比低,但在贷款中占比高。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主要流向了中高收入群体改善型居住需求,用于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相对偏低。如此一来,住房公积金成了“富人们”的福利。
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因为楼市调控背书被步步收紧,作为以支持中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目的的住房公积金,却因门槛提高,面临更难以适应低收入群体贷款的尴尬。对房价较高的一二线城市住房公积金缴纳者来说,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对购房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让其作用大打折扣,拉大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房价不匹配之间的矛盾。
同时,公积金支取受到严格控制,而存在公积金账户所得到的利息较低,也使中低收入者财富在无形中严重缩水。对低收入群体来说,如果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享受到低利率贷款,只能让公积金躺在银行账户“睡大觉”,缴纳公积金便不免有得不偿失之感。
前几年,因公积金设置在行业、地区、职位级别的差距悬殊,不少声音认为公积金成了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新推手”。如今,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于提高了中低收入者购房门槛,不免再次引发对住房公积金公平合理的担忧。如果公积金的公平合理问题不解决,那么公积金的存在价值或真该大打问号了。
对此,笔者认为,要让公积金真正成为中低收入者解决购买住房困难的有效保障,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完成。
首先,住房公积金缴纳或可考虑实行按员工工作年限固定补贴的办法,以地区区别划分,比如一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补贴高于二线城市,二线城市高于三、四线城市等。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必要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实施阶梯式审批条件,即“富者越少、贫者越多”的制度条款。同时,也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减轻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时间成本和贷款成本,让公积金贷款成为中低收入者购房的有效“通道”。
最后,提高住房公积金变现的灵活性,或最大限度实现公积金存款的保值增值。比如,对提现困难的公积金希望能适当放开,只要公积金缴纳者出具正当购房理由或家庭其他困难,经审核可随时提现;同时,注重疏通好公积金投资渠道及理财力度,避免让其在银行账上“睡大觉”。对于不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者,每年可实行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分红或返利,以增强公积金基金对缴纳者的吸引力,在造福更多社会中低收入者的同时,让公积金缴存及公积金贷款步入健康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