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网公布了《关于对2016年严重违规的20家车辆生产企业的通报》,通报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公安部针对2016年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发现的“涉嫌违规”汽车产品进行了逐一核查,共有2577辆新出厂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通报名单显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车企均上榜。5月26日,工信部联合公安部针对严重违规的20家车辆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管控。
工信部通报称,货车类产品违规生产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侧后防护装置、车辆产品标牌,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外廓尺寸和整备质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整车出厂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等。
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多家生产载货汽车的车企均存在未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的违规情况。对于这一违规情况产生的原因,汽车业内人士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车企主要是为了节省成本。
6家车企出现未安装ABS违规情况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发现,在工信部通报的典型违规情况中,“未安装防抱死装置”这一项,共有6家车辆生产企业涉及,这些企业分别是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什么是防抱死装置?公开资料显示,防抱死装置,英文名称为ABS(Anti-lock Brake System)。作为汽车的重要部件,它的作用是在汽车制动时,自动控制制动器制动力的大小,使车轮不被抱死。这一装置的存在能使汽车在制动时保持良好的方向稳定性,减少失控及车祸的发生。据了解,汽车紧急制动时,车辆保持较好的方向稳定性,汽车则仍能按指定的方向的轨迹行驶。如果在紧急制动时车轮完全抱死则非常危险,尤其是在高速行驶状态,若前轮抱死,将使汽车失去转向能力;若后轮抱死,将会出现甩尾或掉头,易造成跑偏、侧滑。如果遇到路面湿滑的情况,可能会对行车安全造成更大的危害。
车辆安装防抱死装置已经越来越成为一项强制性的措施。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以及国家道路行驶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有关部门已逐步发布了一些涉及安装ABS的国家标准,要求车企为旗下相应车型强制安装这一系统。
工信部官网显示,在这次通报的严重违规生产企业名单中,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车辆数量为247辆,在20家违规企业中排第二,除涉及到未安装防抱死装置外,还存在外廓尺寸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改变车辆结构及用途两项违规情况。
违规企业中排名第一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车辆数量为383辆,但违规情况主要为危险品车没有安装行驶记录仪、整备质量及轴距与《公告》不符,并不涉及未安装防抱死装置。
4家C8成员签署倡议书后仍涉违规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梳理工信部通报名单发现,涉嫌违规的车企多为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其中甚至包括多家C8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C8是指国内主流的8家商用车生产企业(字母C代表Commercial Vehicle),是由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8家企业组成。C8峰会即是中国载货汽车生产企业联席会。
新华网此前曾报道称,2015年5月26日,中国载货汽车生产企业联席会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峰会。会上8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载货汽车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ABS)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旨在提高载货汽车行驶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该《倡议书》主要包括三点:一是承诺(C8成员)按照GB7258-2012标准要求,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ABS);二是倡议全行业载货汽车生产企业按照GB7258-2012标准要求,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ABS);三是号召载货汽车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相互监督,共同维护载货汽车行业声誉,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生产一致性管理工作。倡议活动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GB7258-2012这一国家标准的规定主要是针对自2014年9月1日起的新生产车辆,包括实施危险品货物运输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及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应安装防抱死制动装置。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尽管C8成员签署了安装ABS的倡议书,但其中仍有4家车企涉嫌违规,其中有江淮汽车、东风汽车、东风商用车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旗下的济南商用车公司。
就“未安装防抱死装置”这一违规情况产生的原因,法治周末记者尝试联系江淮汽车品牌传播负责人进行询问,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对于此次违规是否是基于GB7258-2012这一标准的违规,记者也未从中得到确认。
车企出现违规或为节省成本
为何会有众多载货汽车生产企业涉嫌违规?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家标准滞后的情况下,车企为了节省成本是主要原因。
关于载货汽车安装ABS的标准,除了上述GB7258-2012,早在2014年10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曾联合发布《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也就是国标GB 12676-2014,取代了GB 12676-1999,并规定于2015年7月1日实施。
汽车专家汪英来对法治周末记者分析称,此次多家车企因未安装ABS违规被通报,或与这一国家标准有关。
据了解,根据国家标准GB12676-2014的要求,N2类车辆需加装防抱死装置,该国家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为一年,所以,2016年7月1日是最后限期。N2类车型主要是指总质量大于3.5吨,但不大于12吨的载货车,具体到车型上,就是大众所理解的轻卡。
也就是说,这份国标规定,轻卡必须要在2016年7月1日起强制安装防抱死装置。“国家政策的规定是有缓冲期的,但相关生产企业并没有对此提起重视。如果未加装ABS车辆的出厂日期晚于国家规定的截止日期,那么就属于违规车辆。”汪英来表示。
汪英来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车企开展生产活动会结合其在产业链上下游所采购的配件,但企业可能时间段没有掐准,会在截止日期到来时仍多出部分老配件未能组装。例如,车企本打算在截止日期前按原有标准生产4万辆车,但却多出5000套老版本配件,实行新标准后则可能意味着需要放弃老版本配件,那么这5000套配件就会变成实质性的损耗。车企为了节省成本,就会仍然按照之前标准组装配件。”
此外,还有一部分原因同样涉及到车企节约成本。汪英来指出,目前市场上载货汽车配备防抱死装置的比未配备的在价格上基本要贵3000元左右,车企未加装ABS则能节省下相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