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则有不同的声音。上海自行车协会秘书长郭建荣对澎湃新闻记者说,电助力自行车不是完全靠电力驱动的,而是在消费者骑行过程中起到助力作用,这个产品是应该发展的。郭建荣向记者出示了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对“上海市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的回复函,回复函称,应该明确何为真正的电动自行车。
何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是这样写的‘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定义对电动自行车的‘能实现人力骑行’作为非机动的属性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回复函认为,国家标准GB17761在今天看来有许多不足,对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能实现人力骑行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产生了是超标的产品,却是合格产品的奇怪现象。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1999年出台的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的外观,车重,车速,管理等的各项指标,均作了严格规定。比如,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车重不能超过40公斤。
郭建荣指出,现在满大街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已经不是真正的电动自行车。18年前制定的国标,现在也已经存在一定缺陷,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共享电动自行车转动把手就可以直接驱动,这是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真正的电动自行车,有脚踏骑行功能,应该回归电动自行车的本意。电助力自行车,不骑,车就不动,更安全。郭建荣说。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回复函同时提到,在共享自行车发展初期,上海市自行车协会制定了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和共享电动自行车团体标准:共享自行车(第1部分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第2部分电助力自行车),明确主要技术参数采用日本和欧洲标准,不骑行,则车不动,电动真正起到了助力功能,采用智能控制,锂蓄电池轻量化的车型外观也将与自行车一模一样,不会额外增加对本市道路通行条件,交通安全状况的负担。
按照共享自行车(第2部分电助力自行车)的要求,共享电助力自行车在骑行速度高于 4km/h 时,方可启动电机助力 。当骑行者停止向前踩脚蹬时,电机应在5m 内停止提供助力。当车速达到25km/h 时,电机应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