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今年6月底前已全面完成了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将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的配电网的价格形成机制。
张满英表示,此次输配电价改革的亮点可以总结为:建机制、降成本、推市场。建机制方面,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的监管体系,把“准许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为主要原则。引入现代激励性监管的理念,建立约束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激励监管对象电网企业压缩投资,减少投资冲动。降成本方面,剔除电网企业中与输配电价不相关的资产及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输配电价改革后,平均输配电价比现行购销价差,平均每千瓦时减少将近1分钱,核减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推市场方面,由用户和企业之间通过市场直接见面,以多买多卖形成竞争性格局,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张满英表示,下一步还需抓好四方面的工作:开展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配电价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电网和新增的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做好监管周期转换问题。
据张满英介绍,今年上半年,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蒙西电网营业区范围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达5000亿千瓦时,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比重已经达到22%,同比增长了50%。根据发改委预测,预计2017年年底,全国包括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送电交易等在内的电力市场化规模将达到2万亿千瓦时,占电网销售电量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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