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据中国国务院最新发布指导意见称,到2020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拉动相关产业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24日,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国信息消费有效供给仍然创新不足,内需潜力仍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亟待优化。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宽带中国”战略目标全面实现,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建立,面向企业和公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意见鼓励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在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新型应用示范。
在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方面,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节点城市网络建设。
管理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
意见表示,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
同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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