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财经 / 要闻 / 产业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国务院法制办就修改生猪屠宰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就修改生猪屠宰条例征求意见

2017-06-02 10:04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法制办6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稿要求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活动。

  根据意见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报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召回已销售的生猪产品,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做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意见稿明确指出,违反本条例规定,生猪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召回而不召回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生产;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的,没收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