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1.3万家,减少企业缴存资金153亿元。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缴存比例上限已全部规范至12%;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1.3万家,减少企业缴存资金153亿元。
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2016年 4月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条例》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如何确定,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对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缴存问题,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对于为何要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陆克华表示,主要考虑几点: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次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充分考虑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际状况。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除可以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以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有些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步履维艰,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支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就可能停产甚至破产,就会发生职工下岗等问题,影响职工的生活和社会稳定。”陆克华说。
在中央政策出台后,各地陆续出台政策明确了公积金缴存不得超过12%的“天花板”。如天津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