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至今,中央巡视组已经进行了12轮巡视。从巡视反馈来看,多个部门因“红顶中介”问题被点名通报。而自2014年至今,李克强总理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治理“红顶中介”。
“红顶中介”,往往被包装成“行业组织”,是介于中介和政府之间的灰色地带。有专家将其分为三类:一类是指由政府部门转型而来的具有审批权的机构;一类是与政府主管部门捆绑的协会,主管部门有一部分职能隐藏或者直接委派给这类协会;还有一类机构,专为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干部退休而设。
2013年以来,简政放权工作持续推进。截至目前,已经分9批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618项,分3批取消32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接近90%。可见中央政府“壮士断腕”的决心之大,措施之有力。
然而,相当一部分被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在被下放到行业协会等组织后,反而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门槛,多出了更多“不得不交的费用”。审计署2017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显示,目前,仍然存在个别地区和协会违规依托政府行政权力获取收入的情况。比如,上海市、国家文物局的3家单位和中机技术车辆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开展业务取得收入1.15亿元;上海市和江西省的3家单位,未按规定取消行政审批或职业资格鉴定、重复备案;质检总局部分所属检疫处理单位,依托部门权力开展经营活动,检疫处理收费利润较高。
要防止行业协会截留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首先必须依法治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丁时勇针对实体经济负担问题,提出“收费要法定”,得到不少与会人士赞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于最近再次承诺,将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分级管理、分级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基础上,着力打造全国“一张网”,在相关网站上汇总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我们期待这方面的举措更加有力,早见实效。
其次,要进一步推动行业组织和政府部门彻底脱钩,特别要禁止党政干部兼任行业组织职务。早在1998年,中央就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颁布19年,仍有领导干部热衷于在行业组织兼职,以前官员身份为行业组织牟利“牵线搭桥”。对此,今后要通过纪律检查予以监督,问责执纪不手软,杜绝此类现象。
第三,要开展行业组织常态化评估,建立有效的第三方监督机制。一方面,行业组织要打破垄断。应在政府鼓励支持下,组建更多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行业组织,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态势。有了良性竞争,行业组织自然会实现自我约束。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用好第三方监督机构,将对行业组织的审核与监管落实到具体考核指标中,让行业组织成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好帮手,而不是“扒皮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