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印发《深圳市2017年度土地整备计划》通知宣布,2017年度深圳全市整备完成任务不少于12平方公里,安排土地整备资金50亿元,若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求超出50亿元,为保障年度土地整备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部门需根据土地整备资金实际需要,增加年度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
其中,福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212亿元;罗湖区通过整备完成0.0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01亿元;南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盐田区通过整备完成0.9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0.1亿元。
宝安区通过整备完成3.65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13.407亿元;龙岗区通过整备完成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8.74亿元;龙华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6亿元;坪山区通过整备完成0.6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3.93亿元;光明新区通过整备完成2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9亿元;大鹏新区通过整备完成0.3平方公里用地,安排年度资金2.95亿元。
另外,前海合作区通过整备完成0.4平方公里用地,整备资金由前海管理局负责安排。各区完成的整备用地(扣除线性道路用地外)须位于《深圳市土地整备专项规划(2016-2020)》确定的50个重点整备片区范围内的用地比例不低于60%;整备完成用地中,规划经营性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
土地整备项目安排包括:2017年度首批安排的土地整备项目共135项,包括各区申报项目122个、市级下达项目11个、其他项目2个。其中福田区2个、罗湖区6个、南山区14个、盐田区3个、宝安区22个、龙岗区18个、龙华区21个、坪山区12个、光明新区22个、大鹏新区11个、前海合作区2个,其他2个。计划实施过程中,可通过常态化申报机制动态调整计划内土地整备项目安排。
此外,为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未建设空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盘活,推进解决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各增加一个“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处理”项目,十大专项行动中涉及的相关地块,无需再额外动态申报。
而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安排方面,计划安排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1个,为大鹏新区东涌水库拆迁安置项目,项目用地2.27公顷,建筑量6.22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套数为412套。
土地整备资金支出安排方面,2017年度安排土地整备总资金为50亿元,全部为政府财政资金。包括:土地整备项目资金为48.324亿元。该资金包括了落实“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的年度土地整备资金、平南铁路暂停货运经济补偿及资产收购;
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1.5亿元;其他资金0.176亿元。具体安排为:160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政策咨询评估、土地整备项目跟踪及评估、相关基础课题研究等工作;160万元用于土地整备优秀单位工作经费奖励。
2017年度房屋征收专项计划内容方面,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2017年度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为50亿元。其中,安排常规项目补偿资金27.1亿元,安排轨道交通项目补偿资金22.9亿元。
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581个。其中,福田区安排5个,罗湖区安排1个,南山区安排15个,盐田区安排2个,宝安区安排177个,龙岗区安排119个,龙华区安排92个,坪山区安排55个,光明新区安排95个,大鹏新区安排20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