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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于2016年7月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7-06-25 14:08  来源:趋势财经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趋势财经

  中国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欺诈发行于2016年7月5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6日起暂停上市。本周五,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决定于2017年6月23日该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欣泰电气

  公告表示,该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17年7月1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公司提出复核申请,自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证券简称将变更为“欣泰退”,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深交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欣泰电气是创业板第一家退市的公司,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而退市的公司。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而且欺诈发行具有违法行为不可纠正、影响不可消除的特征,也不符合重新上市的要求。欣泰电气将一退到底,无法重新上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深交所将严格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坚决执行退市制度,对于依法应当退市的公司采取“零容忍”态度,确保“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切实有效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该负责人并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工作的主体责任,依法、平稳、妥善做好欣泰电气退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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