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简并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将正式实施。根据政策要求,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国税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为实现增值税税收中性的目标,各国逐渐普遍追求更为简明的增值税税制,简并税率,减少优惠,拓宽税基已经成为国际增值税制度发展的趋势和主流。结合我国财政情况,经济发展形势,企业负担能力,税制改革方向及推进增值税立法等多种因素。
我们增值税简并路径按照‘四并三’的税率优化思路,即取消13%一档税率,税率结构简并至17%,11%,6%三档。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安排,林枫表示,主要考虑是:13%税率主要适用于农产品,图书,报刊,杂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对此, 广州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经初步测算,该项新政将惠及广州市2.5万户纳税人,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预计每年可为纳税人减负5.01亿元。在该人士看来,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消费者也会起到减负作用。
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17%和13%两档税率(不含零税率,下同)。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根据试点行业的销售收入,成本构成等情况,基于减轻试点行业税负的考虑,新设了11%和6%两档税率,税率档次增至四档。
不过,四档税率并存的情况,导致税制较为复杂,可能引发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的现象,抑制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在减税背景下,增值税税率调整成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