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强统筹谋划,科学施策,全面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明显增强,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引导企业拓宽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设立了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科技投资风险资金等,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等手段,以及鼓励地方采用后补助、贷款贴息、发放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对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导向类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给予支持。2016年“创新券”使用量达15773次,补助资金4720万元。
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积极创新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模式,通过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共同组建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方式,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及成果转移转化。以技术转化为重点全面深化与中科院合作,山东省与中科院共建了124个科技创新平台,推动1500多项科技成果在山东省转化实施。推动与中科院共同实施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STS)计划,联合开展现代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山东省共布局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367个,吸引359位院士及其团队与省内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山东省科技厅、济南市政府和山东大学三方共同成立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移转化,为济南以及全省实体经济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以企业为主导,汇集全球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拓展全球科技合作交流渠道,建设科技合作与交流服务平台,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一体化建设,有效推进了高质量成果的转化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