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以下为中国2017年实施或推出的一系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
经济/金融/外汇
*--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限制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中国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立法,统筹研究统一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
--中国国家发改委周五表示,将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通过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有效降低相关领域内企业杠杆率。
--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称,部署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环境,确定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部署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合理安排金融业对外开放顺序,同时监管能力必须跟得上。
--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称,部署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新突破。
--中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4日至15日召开。设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坚定执行稳健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批准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其中,“北向通”将于7月3日(周一)上线试运行。
--针对近日审计署报告提出的“个别保险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万能险等筹资入市”问题,中国保监会称,将强化法人治理、资金运用、产品管理等领域监管力度,对重点公司实施全过程、穿透式监管。
--中国央行等五部委日前分别印发了广东和浙江等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其中,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试验区方案称,支持在全口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符合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从境外融入资金,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改革。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 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十年倍增”。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60%,就业人口占全社会就业人口比重提高到55%。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第二批共92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顺义区等45个区域示范基地,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26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等21个企业示范基地。
--中国水利部日前发布关于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严控产能过剩项目用水,要加强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中国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意见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以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且允许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
--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确定为4:6。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周五发布通知称,从2017年1月1日起,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国务院4月1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区规划范围涉及河北省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及周边部分区域。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以特定区域为起步区先行开发,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区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各地要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住建部和国土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称,目标是2017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
--中国发布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称,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要优化农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中国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证券、期货、保险领域限制。
--中国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为5万元人民币,较之前的20万元标准大大降低,且新增跨境资金交易大额报告制度。央行给予金融机构半年时间的过渡期,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生效实施。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货币篮子调整规则”,自2017年1月1日起,CFETS货币篮子新增11种2016年挂牌人民币对外汇交易币种,CFETS篮子货币数量由13种变为24种,其中美元权重由0.2640下调至0.2240。
财税/外贸
--中国财政部通知称,指导地方按照本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着力发展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品种,打造中国版“市政收益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风险。
--中国财政部表示,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实施动态管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收费基金项目和政策内容发生变化时,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
--中国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称,将分类稳妥地推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在项目建成运营两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
--中国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在地方政府债已被划分为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基础上,中国财政部最新通知明确,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纳入专项债额度管理。业内人士称,该类债券新增了提前还款条款,在资金使用上更具灵活性;同时未来类似债券有望陆续推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将进一步细分。
--中国财政部发文,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
--中国财政部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人民币/年(200元/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举措,预计今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部分期货类准备金,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中国财政部和住建部发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在实物安置基础上,鼓励地方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对于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中国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鼓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和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的农业保险给予一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财政部将收回中央财政补贴结余资金,并酌情扣减该地区当年预拨资金。
--中国财政部发布调整完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改进资金拨付方式、提高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并将严打违规谋补骗补企业及相关政府机关和人员。
改革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称,2017年底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中国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与2015年4月印发的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具体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
--中国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决定取消电网公司向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等额下浮铁路货物运价,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包括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和脱硫脱硝电价等,减轻企业用电负担。
--中国发布修改后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布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这是在去年规定阶段性降至1%-1.5%后做出的进一步下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总体目标是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国土部发布意见称,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建设用地资产处置政策,改制后不符合划拨用地法定范围的,应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土地资产处置。
--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以交通领域作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重点,除涉及国务院、中央军委事权外,对能用规划实行有效管理的项目最大程度下放审批,仅保留少部分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项目的审批权限,同时加强规划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林业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以下简称林业政策贷款)主要支持范围包括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保护与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工作,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发改委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称,要创新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研究国家持股金融机构的合理比例,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保持控制力,对其他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股权结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明确了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以提供输配电服务相关的资产、成本为基础,确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准许收入,并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
--国务院发布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称,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从2017年开始力争约三年时间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并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
注:*代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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