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部门将于9月1日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344.42亿元政府债券,其中233亿元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此前,天津于6月在上交所发行208.59亿元地方债。
本次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共15期,覆盖市级、滨海新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静海区、蓟州区共十四个行政区划。除北辰区(一期)、静海区(一期)为3年期外,其余各期均为5年期。除土储债外,本次发行债券还包括83.33亿元政府一般债券,包括3年期20亿元、5年期28.56亿元、7年期35.27亿元,以及27.59亿元的7年期政府专项债券。在上期增补东方证券、招商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5家券商类金融机构为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的基础上,天津市财政厅履行相关程序,新增补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入选承销团,将证券公司类承销商数量扩大至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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