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000511)2016年年报仍在“难产”中。
此前*ST烯碳董秘孙家庆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公司层面承诺,审计报告如20号之前出具,公司承诺不晚于5月25号之前披露年报。”
不过截至目前,*ST烯碳前述承诺仍未实现,且公司已于5月26日遭深交所纪律处分。此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日前(5月12日)还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最新公告显示,深交所作出对*ST烯碳及其审计机构、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在内的12名董监高人员遭到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围绕*ST烯碳2016年年报披露情况,深交所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谴责。
其一,未按时披露。公司未能在今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报和2017年一季报。
其二,未及时提示风险。交易所指出,公司因2015年财报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2016年度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会计处理存在明显争议,直至今年4月24日方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形下,公司仍预计股票不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未能及时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以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提示性公告,直至4月28日方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深交所表示,对*ST烯碳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ST烯碳代董事长兼董事兼执行副总裁王利群,董事兼总裁范志明,董事刘成文、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张小猛,财务总监李寿兵,独立董事申屠宝卿、朱宝库,监事罗阳、尚朝伟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对公司独立董事叶少琴、监事戴囡和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孙家庆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此外,深交所还对其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胡道琴、糜晨曦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