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对京津冀地区28个城市的加强环保督察中,环保部已经通报至少20次企业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过,环境监测机构和企业继续肆无忌惮造假的日子可能要过去了。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已经讨论通过《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将在近期印发。”6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表示,将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等制度来保障环境监测工作。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环境监测机构甚至要承担企业污染的连带责任。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和质检、公安部门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弄虚作假企业将被驱逐出监测队伍。”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
与此同时,柏仇勇称,环境监测改革方向已经确定,今后凡是能有市场提供的监测技术服务,将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实现。
严打监测数据造假
“一些社会服务机构数据虚假,有些不测数据就出报告,有些是业主要什么数据就给什么数据,还有的根本没有质控体系,数据经不起检查。”在6月15日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环境监测与运营创新论坛上,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指责一些环境监测企业对行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深入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的改革,柏仇勇介绍,即将出台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提出,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联合惩戒,加强社会监督。
政策法规司处长赵驰名介绍,企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花样繁多。“企业排放主要有两个造假地点,一个是污染源头,通过人为操纵、干扰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等,使生产或污染状况不符合实际情况。”
“另一个造假地点是采样点,通过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干扰采样口环境。”赵驰名介绍,2016年年初,环保局长安分局和阎良分局的7名工作人员被发现在空气监测站采样口塞棉纱,进行数据造假。
此外,赵驰名介绍,还有些企业“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纸质原始记录和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企业或者“无中生有、凭空生造”,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监测数据,伪造监测时间或者签名;有些企业还暗中破坏,不按规定对样品留样或保存,导致无法对监测结果进行复核。
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强令、授意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间接逼迫,如将考核达标或者评比排名情况列为下属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工作考核要求,意图看雨监测数据;无正当理由,强制要求监测机构多次监测并从中挑选数据等等。”赵驰名介绍。
目前,我国涉及环境监测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除了即将印发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外,主要有“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做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究办法(试行)》。
赵驰名介绍,环境监测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如果篡改、伪造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机构和相关人员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监测仪器设备生产及销售单位配合造假的,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对安装在企业的设备不予验收、联网。
如果监测及相关服务机构造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赵驰名表示。
环境监测市场乱象亟须改革
不仅如此,赵驰名还指出,在刑事责任方面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是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还应当从重处罚,处以最高5年有期徒刑。
“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回归政府行为,重点转向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环境监测即服务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属于市场行为,这些社会环境监测任务将交给第三方监测机构。”柏仇勇表示,环境监测改革的方向已然确立,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将如此改革。
柏仇勇介绍,目前全国1436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事权上收,委托6家社会化监测机构运维,中国环境总站直接管理;地方的空气自动监测站都在找社会化服务机构运维。“现在正在建设大气颗粒物组份和光化学监测网,进行源追踪和源解析,下一步也会促进相关需求和服务。”
对于地表水环境监测,柏仇勇第一次给出了时间表:第一步,2017年10月起对1940个考核断面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招标采样公司,委托合格的监测机构;第二步,2018年7月底前,实现对1940个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建设站点,投资建设运行采用PPP模式。
根据“土十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将布设约40000个监测点位,此外,生态环境监测也将开展。
柏仇勇表示,这将催生巨大的环境监测需求和市场。“初步统计,现在社会监测力量接近10万人左右,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监测服务,同时也承接了大量政府购买服务。”
然而,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行为屡屡出现,这背后是环境监测行业目前存在的种种乱象。
柏仇勇表示,我国环境监测起步晚,管理体系不尽完善。目前仅有质量监督部门对社会实验室进行资质评审,尚未有专门的部门、机构、队伍对从布点采样到实验室分析、数据评价的环境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管。“虽然中央有关文件明确了环保部门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职责,但没有落实相应的机构队伍、政策法规和指控措施与其他有效办法。”
此外,柏仇勇表示,监测机构存在超出能力范围承揽项目、人员无证上岗、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等监测活动不规范、质量管理流于形式、人员不稳定等现象。
“调研发现,有些监测企业就是随便拼两台仪器,甚至仪器还是借来的,这个省不让干就跑到别处去。”刘志全介绍。
“部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受经济利益驱动或利益相关方的干扰和暗示,杀价竞争,违规操作,甚至伪造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柏仇勇表示。
6月15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成立,选举原环境监测司司长、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罗毅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等11人为副主任委员。
刘志全表示,希望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社会化环境监测与运营服务专业委员会能够协助政府做好环境监测产业规范工作。
为了培育和规范市场,柏仇勇称,要严把准入关,对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检验监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评审中增加环保行业要求;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以期“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环境监测机构应该依法取得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如果检验检测机构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造假的数据、结果的,资质认定部门应该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的机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赵驰名介绍。
在监测数据质量管控方面,柏仇勇称,环保部统一构建全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国家和地方共同实施,覆盖环保系统、相关部委和社会监测单位,这样加强内部数据质量管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牵头承担由国家质控平台和区域质控实验室实施的外部监督工作。“国家质控平台将实行分级管理机制、责任追溯与终身负责机制和全过程留痕管理机制。”柏仇勇表示。
此外,柏仇勇称,还将尽快研究制定专门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明确环保、质检等部门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