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是一个指向性强、涵盖度高、内涵不断变化的概念。”在近日由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华夏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保险大会”上,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罗胜表达了上述观点。
罗胜表示,细究起来,互联网保险这个概念包括以下三个维度:
第一是金融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这个定义非常直观,保费上容易量化统计,官方的统计指标也是基于这个定义来设计的。但是这个定义缺陷也很大,一方面无法反映整个保险运营体系对互联网技术的吸纳程度,另一方面过于狭窄,形成了很多统计上的尴尬,往往出现统计结果有失偏颇。
第二是升级保险公司运营各环节的作业流程和方式。不同的公司、不同的环节改造的程度不同。这个维度更接近于所谓保险科技的指向,是从整体观察的维度,这个维度的问题不便于量化观察,没法形成一个比较直观的统计方式。保险监管部门曾经尝试建立一套相对客观的观察指标,比如说互联网的替代力量,但目前还没有结果。
第三是基于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的改变。我们希望看到互联网保险带来玩法上的不同和模式上的改变。比如微信营销、第三方平台、比价网站的出现,就是对传统销售模式的改变。车险分线上定损等就是对运营模式的改变。诸如此类,这些小的模式变化不断涌现,逐步积累,正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