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旨在确保2017年迎峰度夏形势平稳,统筹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严格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投入建设生产。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加快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手续;对已核准项目,要积极协调加快办理采矿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后续手续,已建成项目要及时开展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认真落实发改运行〔2017〕763号文件精神,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抓紧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为加快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增加有效供给创造条件。在确保安全生产、履行验收程序的前提下,保障煤矿正常生产秩序。各地要针对停工停产煤矿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对具备条件的抓紧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力争应复尽复;不得以简单停产方式应付安全生产、环保等检查。
通知还提出,强化煤炭产运需衔接,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电煤稳定供应。煤炭生产企业要按照设计(核定)产能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供应,大型煤炭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挖潜增加产量;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保供责任。煤炭调入比例较大的地区,要围绕供需走势,把握本地区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去产能以“僵尸企业”为主,尽量减少生产煤矿的退出。
通知还强调,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按照《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和电力电量平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加强放开规模和比例安排的科学性,制定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明确措施,创新方式,保障优先发电计划、优先购电计划的落实和实施;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具备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扩大电力用户放开范围,不受电压等级限制,电力用户原则上全电量参与交易,积极培育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强化用户侧放开和发电侧放开的协调性;地方政府应杜绝不当的行政干预,防止指定参与方、指定规模、指定价格的“三指定”及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