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辽宁,估计还有更多地方政府要发债
去杠杆高压下,不管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陡然上升。
为防范更大规模的债务违约,监管机构关了一扇窗,但又开了一扇门,好让地方政府的债务慢慢消减。
“关窗”的主要手段是派人到各省摸查,防止地方政府变相举债,高筑债台;“开门”的手段是允许地方政府“借新还旧”。
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说,“借新还旧”又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嗅觉敏锐的辽宁马上就抓住了这个机会。
5月17日,辽宁省财政厅将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128.40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下面的文章将为你揭开地方政府举债的内幕,辽宁省为何如此迫不及待。
辽宁借债
其实,截至目前,在上交所地方政府债券公告一览已经公告要发或已经成功发债的省份不只辽宁,还有江西、云南、四川、福建、湖南等。
以辽宁为例并不是为了写辽宁而写辽宁,主要是辽宁债务率较大,另外,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下降的也很厉害。
以上是今年已经披露发行2018年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从图上可以看出,辽宁2018年新发债务为279.89亿元,在六个省份中位居第二。
另外,我查询了辽宁省今年的发债情况,一共发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规模为151.49亿元,第二批次规模为128.40亿元,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批发行的151.49亿全部为置换债券,用于偿还截止2014年年底的地方债务本金。
第二批128.40亿元一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一部分为置换债券,分别为70.90亿元和57.60亿元。
辽宁等省份为何开始举债,最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将是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结束的截止日期。
按照三年置换期限的要求,2018年将完成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置换工作,所以辽宁2018年新发行的债绝大部份是为了偿还地方债务本金。
地方政府举债史
很多人眼中,政府有花不的完钱,实际上,在债务方面,地方政府就是一个一般的企业,举债对政府来说并不稀奇。
中国地方政府举债有很多特殊性,从之前的半遮半掩到现在的光明正大,举债的标志时点是90年代初推行的“分税制”改革。
第一阶段:“大包干”到“有活无钱”
在分税制改革前,地方和中央的财税分配采取的是“大包干”,中央每年给各省定一个上缴税收的数额,缴足这个数额后,剩下的财税收入都归地方,多挣多得,少挣少得。
这种政策的好处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但问题也很明显:
1、大包干之后,各省贫富不均,东南沿海富得流油,内陆地区穷的揭不开锅。
2、中央对地方经济控制力被削弱,中央财政当时穷的到要向富裕省份借钱。
于是,分税制改革在朱镕基总理上任后开始推行,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分给中央,比如消费税、关税等,还有一些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上图就是目前地方税收的所有科目,其中企业所得税、个税的60%都属于中央。
这样做的效果立杆见影,分税制执行第一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就猛增200%,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
在此之后,中央财政收入稳稳的占到全国财政总收入的50%,中央不缺钱了,对经济的控制力加强了,但地方财政的苦日子来了。
分税制改革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政府上缴了财权,但事权却没有上移。通俗的讲,就是活必须干,钱没有。
比如,建桥、修路、引进人才、建医院、学校、引入科研机构高校、建开发区招商、都是需要地方政府出钱的。
没钱怎么办?一种办法是向中央要,也就是所谓的“跑部钱进”,但不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要得到钱的;另一种是自己想办法,于是就出现了现在流行的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
土地财政想必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现在很多城市推行的“人才计划”其实就是变相的土地财政。
第二阶段:白手套——地方融资平台
下面说说地方政府是怎么“借钱”花的。
刚开始,地方政府是不能直接借钱的,于是纷纷组建“借钱公司”—地方融资平台,政府担保,公司借钱。
比如重庆,鼎盛时期有8家省级地方性融资平台,分别是:重庆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务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
从这八家公司的名字上来看,他们都和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
这些公司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
第一步:政府成立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将土地,高速公路,水务等国有资产的收益权注入公司。
第二步:平台公司以土地、路桥等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银行、信托)融资。
第三步:平台公司利用融资获得的资金,对国有资产等进行开发,以获得国有资产的增值。(举个栗子,你把一块农村宅基地进行拆迁,拆迁后加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就获得了收益)
第四步: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机构共享收益。
这种模式刚推出堪称完美,政府获得收益,经济发展了,基础设施也改善了,金融机构也能有稳定的利息收入。
不过,后来问题不断暴露:
1、黑箱操作,运行不透明。钱是公司借的,但被政府用了,关键是融资平台融来的钱不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所以各个地方政府借了多少钱,很难知道。
2、地方融资平台不独立。这些平台很多变成了地方政府的提款机,从平台抽取、挪用资金很难受到控制。
3、地方政府冲动融资。因为不受控制,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冲业绩,通过平台公司借了很多钱建设了很多大项目,但后来很多项目是亏损的。
4、对土地财政上瘾。投资亏损了,政府无钱可还,开始向“土地财政”要钱,加上房地产这几年很火,很多地方政府举债无度。
第三阶段:政府自己借钱
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借的钱越来越多,中央政府觉得风险太大,迟早要出现问题,债务泡沫要破裂。
2014年,著名的国发【2014】43号文发布。
主要意思有几个:
1、地方政府以前通过融资平台借的钱记到账上。
2、以后地方政府借钱必须通过省一级政府,别的主体没有借钱的资格。
3、每个地方政府每年都有债务限额,不能多借。
4、政府借债统一在上交所系统中发布,有点像公司上市。
5、地方债计入地方政府一般财政预算收入。
所以,现在的地方债一般都是省级地方政府通过债券市场发行的,而且自主承担偿还责任,地方债包括两个用途,一是置换,二是新增。
所谓置换,说白了就是借新还旧,就是通过新的借债方式借的钱还以前借的钱;新增就是当年钱不够了,需要借新的债务。
千万不要觉得政府借钱是丢人的事情,因为有政府做担保,虽然地方债利息只有3.5%左右,但金融机构都抢着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