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挂牌证券的交易,采用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和交易席位申报委托、集中竞价、自动撮合成交的方式。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前市): 9:15至 9:25(集合竞价时间)
9:30至11:30(连续竞价时间)
下午(后市): 13:00至15:00(连续竞价时间)
双休日和上证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竞价方式
上证所目前采用的竞价方式为电脑集中竞价,即由电脑交易主机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买卖指令,然后撮合成交。
竞价又可分为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竞价成交原则
上证所市场所有的证券交易均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竞价成交。
所有的买卖申报由电脑交易主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并通过上证所的卫星和地面光缆通讯系统,即时将行情向市场公开。
开盘与收盘
每个营业日开市后,某种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当日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该证券的收盘价。
目前上证所A股股票、基金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B股和债券的开盘价以连续竞价的方式产生。
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证券首日上市,一般以其上市前公开发行价作为前收盘价和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但是不受价格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限制
上证所对上市交易的证券成交价格,通常实行随行就市,自由竞价。在认为必要时,可对全部证券或某类证券采取价格涨跌幅度限制。
目前,上证所对所有的A股、B股和基金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对特别交易股票实行5%的涨跌幅限制。对特别转让股票实行5%涨幅限制,无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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