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集团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本公司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借款人)、本集团的两家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之实益拥有人及其联系人(合称“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要求立即偿还8000万元人民币,判令担保人对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注:乐视于2015年6月28日以3.508元/股从郭德英手中购得7.8亿股酷派股份,占总股本的17.9%,乐视由此成为酷派第二大股东,总代价为27.3亿港元。2016年6月17日,乐视再度以1.9港元/股从郭德英手中受让酷派大约11%的股份,总代价为10.47亿港元,成为酷派第一大股东。(原标题:乐视或再陷风波:酷派接到平安银行民事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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