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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浮出水面,股价操纵新玩法走向末路

2017-08-16 14:25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日前,证监会通报,蝶彩资管及其实控人谢风华与恒康医疗实控人阙文彬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除对蝶彩资管、谢风华、阙文彬处以逾1.52亿元的罚没款外,还对谢风华给予警告,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案例是近年查处的新兴股价操纵案例中的典型。2014年,市值管理在A股兴起后,上市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利用信息、资金、仓位等优势,打着“市值管理”的幌子合谋操纵股价的行为一度盛行。对此,监管层不但加大了打击力度,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等方式防患于未然。在此背景下,这一新型的股价操纵手段走向末路。

  典型案例浮出水面

  据披露,阙文彬与蝶彩资管、谢风华合谋,利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具有的信息优势,控制恒康医疗密集发布利好信息,人为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的信息,夸大研发能力,选择时点披露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客观上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股价,实现了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的目的。

  上市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合谋,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是近年来市场操纵的新型手段,也是证监会去年以来查处的重点。早在2014年,证监会就披露,当年1-11月,证监会针对涉嫌市场操纵行为启动调查53起,重点查处了以“市值管理”名义相互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利好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而当年的“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股价操纵”第一案也在去年被披露出来: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12月9日期间,宏达新材实控人朱德洪与上海永邦合谋,利用信息、资金优势操纵股价。涉案的上海永邦正是一家以“投资二级市场,帮助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私募机构。

  今年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了对上述类型案件的查处力度。4月14日,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坚决打击恶性操纵市场行为。8月4日,证监会通报了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称已有9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这其中,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的问题突出。

  上市公司实控人勾结私募机构实施信息操纵,正是上述股价操纵行为的集中表现形式之一。例如,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私募机构内外勾结,人为操控“增持股份”、“高送转”等信息发布时间,双方共同出资并由私募机构操作200多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手法,操纵股价。

  标本兼治防患未然

  “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利用的是上市公司实控人在信息方面的优势。所以,监管层除了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外,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加大了‘忽悠式重组’、迎合‘高送转’炒作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以“忽悠式重组”为例,很多上市公司筹划并购重组,本意并不是并购重组,而是通过迎合热点题材,“忽悠”股价。这也成了股价操纵的重灾区。在宏达新材的案例中,便是朱德洪负责寻找并购重组题材和热点,并提供资金支持,上海永邦负责通过控制的数十个账户,操纵宏达新材的股价。

  “忽悠式重组”也是近几年监管层打击的重点。一方面,监管层通过发布停复牌新规、并购重组新规等,压缩“忽悠式重组”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交易所通过“刨根问底式”问询、重组媒体说明会等形式,严防“忽悠式重组”。同时,监管层还查处了九好集团等实施“忽悠式重组”的大案。

  迎合“高送转”炒作是股价操纵的另一大重灾区。今年3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继续严格上市公司“高送转”监管,前期沪深交易所已发布“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实施“刨根问底”问询。证监会还联合交易所开展对“高送转”内幕交易核查联动,集中查办了一批借“高送转”之名从事内幕交易或信息披露违规案件。

  强监管之下,“高送转”的炒作之风逐渐熄火。从今年2016年年报披露期和2017年中报披露期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推出“高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数量开始明显下降,并越来越与上市公司业绩的“高增长”联系起来。另一方面,“高送转”行情明显降温,迎合“高送转”操纵股价越来越难行得通。

  “市值管理”去伪存真

  A股市值管理兴起于2014年。当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证监会也在当年年初鼓励股价跌破净资产的上市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状况,积极探索通过股票回购等方式进行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并在当年年底表示正在研究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

  不过,很多上市公司实控人却利用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优势,利用“市值管理”的幌子打起了操纵股价的主意。同时,很多私募机构也利用自己在交易方面的优势,做起了“市值管理”的生意。信息、资金、仓位等优势结合,上市公司实控人与私募机构合谋,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始大行其道。

  “市值管理不能等同于管理市值,尤其是不等同于管理股价。上市公司的市值是任何人都没法管理的,如果直接去管理市值是不对的。将市值管理混同于管理市值,甚至认为市值管理和管理股价是一回事,说得好听一点是管理维护,严格来说其实就是操控股价。”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施光耀曾表示。

  证监会也明确表示,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制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实实在在地、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工具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应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绝不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

  近年来,在监管层的严厉打击和重点防范下,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的行为正走向末路。“借‘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股价之实的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市值管理,而是股价操纵,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重点防范,有利于市值管理去伪存真。”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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