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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IPO后何去何从 监管层对IPO企业严格审查的态度

2017-05-12 15:15  来源: 证券时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 证券时报

 当资本市场监管环境迎来了IPO常态化与发审趋严态势的双确立之后,舆论、媒体监督,日渐成为督促IPO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协助监管层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的重要力量。正在IPO发行中的企业,也会因为媒体质疑而暂停IPO发行。监管部门对媒体监督的重视,给资本市场又增加了一缕新风。

  最近一个月内,已经有侨源气体(300646)、永安行(603776)、今创集团(603680)先后暂缓IPO发行;暂停原因同样是“出现媒体质疑事项”。虽然这不是第一次在A股市场发生,遭遇媒体质疑的公司,也并未都能够在澄清相关质疑后顺利进入资本市场。根本原因,仍然是企业质量能否经得起各方检验。

  媒体质疑拦下IPO

  4月15日早间,侨源气体公告称因遭遇媒体质疑而暂缓发行。

  对侨源气体的有关媒体质疑是在4月初,某财经周刊文章《财务数据存多处矛盾,侨源气体IPO获批理由何在》质疑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多个疑点。如公司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下滑20%;而2016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长不到10%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大增6成以上;认为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文章还认为公司2015年和2017年两版招股说明书中的营业收入存在差异无法从相应的现金流量、赊销金额数据中找到合理印证,令人怀疑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对于永安行来说,由于头顶“共享单车第一股”的称号,自从预披露开始就不乏舆论的关注和质疑;但是引发公司于5月5日公告暂停IPO的是一项专利诉讼。4月6日,证监会通过审核准许永安行上市。4月18日,有媒体报道称,永安行“共享单车系统”遭到“千人计划”专家顾泰来的“发明专利侵权”起诉,传票显示,南京市中级法院将于今年6月21日审理这次专利纠纷。

  当时,永安行声明称,涉诉专利与公司相关业务在技术方案、功能方法等方面不同,公司不存在侵犯涉诉专利的行为;并且强调称涉诉专利对应的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贡献极低,2016年占比不到1%,因此该诉讼所涉业务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后,有媒体在采访当事双方及第三方律师后称,专利诉讼比较疑难、复杂,导致普通投资者往往一头雾水,决策困难。永安行在过会后、发行前应当补充披露诉讼情况,由证监会决定是否暂缓或暂停发行,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媒体指出“如果不履行补充披露义务,万一案件最终败诉,且属于重大事项,则公司有可能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今后面临投资者索赔”。

  5月9日公告暂缓IPO发行的今创集团,则上演了公司和举报人的车轮战。4月初,神州高铁(000008,股吧)原实际控制人文炳荣实名举报今创集团涉嫌单位行贿罪。此后,公司于4月10日过会,并于4月28日拿到批文。第一轮举报,并没有对公司的IPO造成实质影响。

  5月2日,今创启动招股程序。5月3日,自称职业投资人的谢家勇在北京召开媒体会,称今创集团“带病IPO”,并提出今创集团2014年有1.46亿元的增值税应税额无法说明原因、公司大股东俞金坤之子戈建鸣是数年前铁道部贪腐案件中的重要嫌疑人和参与者,公司实控人俞金坤、戈建鸣父子部分股权转让未见合理解释等三大问题。

  对于这场媒体会,今创集团当天即向到场媒体发放了一则说明,并称谢家勇举报后,证监会发行主管部门就对保荐券商下发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的函件,经证监会发行主管部门重点关注审核及发审会重点问题询问,谢家勇等人的举报事项均不属实。今创集团还质疑称,谢家勇等人背后存在“幕后推手”。

  暂缓IPO后何去何从

  暂缓并不是终止。能够澄清相关质疑的公司,经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之后,重新启动发行。例如2016年11月,天马科技(603668)公告称因媒体质疑暂缓IPO发行,一个月后,公司发布澄清说明,并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2017年1月17日,天马科技成功上市。

  能从暂缓走到恢复,拟上市公司无疑“打铁还需自身硬”;与之相反的则多半要远离A股市场,其未来证券化的路径和走势也更难以猜测。

  有的公司转战新三板市场。如A股第一家因为媒体质疑而暂缓IPO发行的公司宏良股份(002720,股吧),沉寂数年后于2016年5月冲刺新三板,并于2016年10月以宏良皮业(839191)成功挂牌。宏良股份于2012年4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3年6月,有网友在某会计论坛上发帖质疑宏良股份存货造假、隐瞒关联交易;后经媒体报道后质疑声越发强烈,最终于2014年1月暂停网下申购缴款和网上申购等发行后续工作。从挂牌预披露开始,仍有媒体质疑公司在存货、诉讼等方面有的重大风险;今年5月,公司因未按期披露年报被暂停股票转让。

  还有公司在IPO暂缓发行之后归于沉寂。海尔施(601206)于2016年3月9日过会,8月5日拿到批文,本来计划在8月17日进行路演,但在当天早间公告暂缓IPO发行。据当时媒体报道,海尔施员工、子公司深涉多个贿赂丑闻,且在招股说明书中未进行披露。有分析指出,如果发布招股说明书前,海尔施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该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此事项予以披露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未披露该信息的,则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如果媒体对案件有质疑,公司或者应在招股书中做出具体说明,或者及时澄清。

  监管层不改变审慎态度

  一个月内,3家已经拿到批文的公司暂缓IPO发行,必然引起了市场的普遍关注。证券时报文章《关键时期举报拟IPO企业 打打七寸更健康》表示,对投资者而言,“举报”这个让拟上市公司咬牙切齿的行为,其实暗含了某种福利,那就是会帮助投资者发现一些公司的问题,或者让企业更为忌惮,减少带病上市的可能性。

  上海证券报援引投行人士意见称,这类事件反映了监管层对IPO企业严格审查的态度,对有疑情的公司,如果解释不清,舆情不断,就不发。从暂缓发行的时间点上看,监管部门遵循的正是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也表明监管部门更加重视舆论监督功能。

  有媒体认为,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本身是股票发审体系,IPO体系的有效组成部分,监管部门应该融入到相关的工作中,能更好增加监管权威性。新京报专栏文章表示,发审会环节之后还有封卷环节、会后事项环节,最后才是核准发行环节。建议应尽量延长“会后事项环节”的时间,期间应广泛关注市场质疑和群众举报,不宜轻易下发核准批文,确保每个批文都禁得起群众监督、市场质疑,而不宜草率核准之后又撤销核准,要尽力维护IPO核准批文的权威性。

  还有媒体认为,上市公司主动公告暂缓IPO,而非证监会直接干预,预示着A股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即使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核,也不意味着IPO能够顺利完成,证监会不再充当IPO的“保护神”,而是可以心无旁骛地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打击IPO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这已经接近未来的注册制。

      企业在失去了审核制所产生的权力背书机制以后,也就能够逐渐改变对IPO的态度,不再热衷于挤上IPO的“独木桥”,资本市场也就能改变只是为企业圈钱提供服务的扭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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