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香蜜湖相邻、地段优越的深圳知名豪宅小区水榭花都业委会,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成功收回了小区会所和所有的配套措施。
看到这条新闻,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原来小区里的会所和没卖掉的停车位收益都是业主的啊?没错,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小区里的会所收入,游泳池、球场、健身房等小区设施收费、包括电梯广告、大堂的电商广告以及停车场起落杆上的挂贴广告等的所有广告收益,还有占大头的小区没卖出去的地下车库的停收费,全部都是业主的。然而,现实常常是,这些本应属于业主的收益,很多业主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得到了。
理论上,这些公共区域和收益都属于业主,没有争议,而实际上,钱基本进了物管公司的口袋。理论上,业委会成立了这些公共服务和相关收益都应该一并移交的,实际上,即使是看起来和平解决的水榭花都小区,也历经波折。表面上是一句和平协商,背后是多少时间、精力和汗水。小区业委会2015年成立,直到2017年4月才第一次向开发商发函明确要求收回权益,8月底才协商完毕。为了依法维护小区公共利益,水榭花都业委会还分别组织了小区公共部分追讨小组和小区审计债务追讨小组,“多次”和开发商、物管公司“反复协商”,从业委会成立至今的两年来经历了什么,这四个月是怎么谈判的,有多少博弈和妥协,不足为外人道也。只要经历过甚至只是看过小区业委会运作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做成,实在太难太难。
即使没有业委会经历的人,单看报道也知道,这样的和平协商关键在于有一个给力的业委会一直以专业的态度在坚持,开发商看起来也挺文明。而在很多小区里,业委会和物管公司的关系剑拔弩张,冲突连连,业委会成员被当成“出头鸟”而被打、家里被砸的情况并不罕见。一般而言,一个新建小区物管公司就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好不好全凭开发商良心,如果想换物管首先得有自行组建的业委会。业委会很难自行组建起来,各种被阻拦。2009年西安还曾经出现过物管公司雇人把筹建业委会的业主打死的可怕案件,而主管的街道办很多时候帮不上忙,不是无法介入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或倾向于开发商,这样的状况下,没有业委会的业主犹如一盘散沙,权益就更难得到伸张。更有甚者,业委会也是开发商操纵的,不顾小区业主利益,以赚钱为己任,甚至很多时候和业主利益是相悖的。业主不要说得到收益,生活环境都会急剧变糟,违反规范划线停车造成小区内行车与行人安全隐患、制造尽可能多的临时停车车位来增加收入、广告遍布影响业主生活……
说到底,业主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还是因为《物权法》违法成本很低,几乎没有硬约束,业主处于完全弱势。如果有幸能得到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不仅需要靠所有业主的坚持努力,更需要很多很多的运气。小区已经成为城市居民居住的主要社区,业主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状况应该尽快得到改变。否则,对个体和社会稳定都没有好处。(原标题:属于业主的权益,业主终归要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