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名家 / 共赢 / 将军 / 北斗 / 花生 / 裕宸 / 荣泽 / 江湖 > 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缘何成为变相举债的“暗渠”

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缘何成为变相举债的“暗渠”

2017-09-08 21:50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赵洋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在经济发展新阶段,PPP这一合作模式被认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比如,通过PPP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有利于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解决公共投入不足问题;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有利于简政放权,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和水平等。也正因此,PPP在我国甫一提出,就颇受期待。

  从2014年起至今,PPP改革推进3年来,全国PPP项目累计投资额已超过16万亿元,尤其是今年以来,PPP更是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从目前的实践结果看,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特别是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积极贡献,初步达到预期目标。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高速增长的背后,PPP项目在落地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地方政府以PPP之名行变相举债之实,明股实债、重建设轻运营、伪PPP等乱象丛生。对此,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曾表示,一些地方的思维仍然停留在融资搞建设上,打着PPP的旗号,采取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的形式,政府回购、明股实债、固定回报等变相融资问题较为突出。

  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地方政府借道PPP项目变相举债的做法多样。比如,有的地方政府认为PPP模式比较麻烦,便想方设法规避PPP制度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上项目;还有的PPP模式下股权融资虽然由社会资本出资,但实际债务资金却找当地平台公司进行接盘,成为明股实债,增加了地方政府或有债务;此外,相关规定要求PPP项目支出不超过每年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10%,但有的地方政府财务评价不规范,出现了突破10%红线的迹象。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实质上成为相关地方政府变相举借债务的“暗渠”,导致部分地方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甚至超过了警戒线,形成潜在的风险触发点。为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此前几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将地方政府融资纳入限额管理,即除了在限额内发行地方债券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融资。但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地方依然出现花样不断翻新、方式不断“变种”、形式更加隐蔽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借道PPP项目进行变相举债就是其中之一。

  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是当前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对于各种假借PPP项目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行为,要高度重视,有效防范。

  前不久,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防止地方政府通过承担项目全部风险的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进一步来看,要想更好地引导PPP模式发挥积极作用,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还需要综合施策。首先,要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依法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前门”,保障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其次,要通过立法,切实保障PPP项目中各方合法权益,尤其是增强民间资本投资信心,消除其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再次,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这既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又能够通过金融市场的约束和监督,进一步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最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将强化执法问责作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抓手,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原标题:PPP缘何成为变相举债的“暗渠”

标签发展 形势 举债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