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主要来自西藏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较多
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华致酒行的子公司西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013.57万元、2256.36万元,子公司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329.10万元和5831.13万元,西藏威华达经贸有限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92.31万元和20.60万元,三者净利润合计达到6534.98万元、8108.09万元,而其他已经开业的21家子公司,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合计为1126.22万元和1592.75万元,这其中有7家2016年出现亏损,有15家2017年上半年出现亏损(包括2017年上半年已注册并开始营业、但净利润亏损的4家企业)。
仅有德钦华致高原酒窖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都华致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威华达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盈利,且净利润均未超过700万。当期华致酒行的净利润也仅为1.12亿元和1.43亿元,三家注册在西藏的子公司合计贡献的净利润占到当期净利润的58.04%和56.64%。根据藏政发[2014]51号文件,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产权交易行为外,西藏自治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因此这三家子公司实际所得税税率为9%,而华致酒行净利润主要来自这三个子公司,因此公司很有可能为了更多的享受地方税收政策,会有转移利润的行为。
除此以外,华致酒行还存在着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形。而且华致酒行的拆出资金金额特别大,涉嫌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56亿元、2.76亿元、3.99亿元和3.16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8%、15.12%、18.58%和17.69%,公司近五分之一的流动资产就是货币资金。公司的现金流也很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亿元、2.82亿元、-0.10亿元和2.66亿元,除了2016年之外,华致酒行的货币资金与现金流基本匹配。
招股书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云南金六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六福)借出的资金累计达到1.60亿元,其中6000万元是无息借款;向关联方湖南省金六福酒业有限公司(湖南金六福)借出资金累计达到1.30亿元,向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借出资金30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资金。
除了关联方资金拆借外,华致酒行与实控人吴向东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招股书披露,华致酒行控股股东、实控人吴向东直接持有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融睿,华致酒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63.74%)10%的股权、华泽集团(华致酒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0.18%)90%的股权、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华致酒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9.36%)90%的股权,累计实际控制的企业达到80家,其中贵州珍酒酿酒有限公司等11家涉及酒类生产,湖南金六福等20家公司是配套酒厂的销售公司。而纳入华致酒行合并报表的公司共有28家子公司,其中19家全资子公司,9家控股子公司。华致酒行与实控人吴向东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同业竞争嫌疑很难排除,同样相关关联方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往往成为利益输送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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