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三板 / 融资 / 创业 / 动态 观点> 新三板概念:“著名商标”地方立法受质疑,质押没戏价值缩水

新三板概念:“著名商标”地方立法受质疑,质押没戏价值缩水

2017-11-14 08:55  来源:新三板千人汇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新三板千人汇

新三板概念:“著名商标”地方立法受质疑,质押没戏价值缩水

导语:据新华社最新消息,著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因违反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近日要求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的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也将面临废止。这意味着,企业举着“xxx著名商标”旗号进行广告宣传“高人一等”,甚至直接拿著名商标质押获取更多融资的便利将不复存在。

据了解,全国31个省区市和15个计划单列市中,除个别地方外,都分别以各种形式规定了著名商标制度。春晓君查阅东财数据显示,曾在股转系统披露被认定为某地方“著名商标”的企业有49家,其中,坑了350多户投资者的“黑天鹅”ST时空客(831335.OC)也曾被认定为辽宁省著名商标。

认定标准一降再降, “著名商标”地方立法受质疑

中国的著名商标多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地域)较有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多出现在中国以省、(直辖)市一级名誉商标评选中使用,并常在地方法规中出现。

与“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不同,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著名商标的主要标准包括企业在地方上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有连续广告宣传,在省内主要媒体有一定广告投入;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等等。

然而,在实际认定中,这些标准的执行情况可能并没有那么严格。有的地方法规还进一步简化著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去年底,南方日报报道称广州市工商局修订了《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与修订之前相比,申请认定的程序进一步简化。其中,将商事主体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要求从原来的只能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放宽至可提交汇算清缴报告,取消原认定办法仅限于在地方党报上公示、公告的规定,商事主体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公告等。

而开头提到的新华社消息称,今年5月,来自全国二十多所大学的108位知识产权研究生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称“法工委”),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这些地方立法大多规定地方“著名商标”采取“批量申报、批量审批、批量公布”的认定模式和“一案认定,全面保护;一次认定,多年有效”的保护模式,不符合现行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和国际惯例。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立法进行审查。

法工委收到审查建议后,启动了对著名商标地方立法的备案审查工作。最终,法工委认为,地方规定的著名商标制度在运行之初对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政府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和特殊保护,存在着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以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问题,在操作过程中也滋生和带来了一些弊端。

“这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符,继续保留则弊大于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表示,地方立法也不应再为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提供依据。“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应当予以清理,适时废止。”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致函河北省、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和长春市、吉林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同时,还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申请“著名商标”有什么好处?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