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新政加快推进“租购同权”
在各地陆续推出的新政中,作为第一个出台新政的广州,其提出的“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在全国范围引发了热议。
“‘租购同权’是各地政府对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长效调控机制,支持社会租赁市场,使房屋租赁市场的供应体系更加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中研普华研究员闫素飞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同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北京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备案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京籍无房家庭子女满足相应条件可租房上学。
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租购同权”问题,《通知》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上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住建委召开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虽然北京的方案没有像广州一样把“租购同权”作为一个主要的宣传点。但实际上,北京的方案一点不比广州的方案弱。北京的方案无处不体现着把“租购同权”作为改革的一个方向,但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随后,南京在8月18日也发布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一时间,“租购同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