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落地和土地的供应,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租赁市场,但租售同权政策的实施,真正捋顺的是租的权利,这也是激活现有存量房的关键。如果租的权利仍然模糊,租售同权也将只是一个概念。
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撰文指出,“租售同权”里的租赁权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享有公共服务,不应该被歧视。比如警察、学校、医院等服务,不管是短租还是长租,都应该能够平等地享受。没有公共服务,租售同权就白说了,比如说学区房,如果真正落实租售同权,必将打破学区房的概念。
二是享有租赁产权。租赁产权应该被保护,而且租赁产权应该跟房屋产权一样,享有租赁期限内的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利。如果没有这个权利,大规模的租赁公司诞生不了。否则,就只是黑二房东,全是私底下的,不被保护的。
三是享有房屋的处置权。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改造、更新、重新分割、重新装修等权利,包括消防报批等,这个权利非常重要。
而租赁权利的落实,也将对中国住房市场和观念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是改变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买房观念。安居乐业是中国人的传统,主要原因就是,租售不同权使得租赁不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如果落实租售同权,这种人性将慢慢扭转。
其次是改变房价不断上涨的局面。目前中国几乎所有城市的租金回报率大概在3%左右或者之下,但就是这样中国人还是买买买,因为租房没有同等的权利。如果落实租赁权利,比如说一个长的租赁期内,有对这个房屋的改造可能性,那么买与租将并行不悖。陈劲松认为,落实租赁同权,是中国房地产后30年最主要的意义。如果没有租售同权的概念,接下来30年我们的房地产不好收场,房价还一个劲地往上走,这将是典型的“灰犀牛”。
第三是提高核心城市竞争力。比如陈劲松认为,“租”才是深圳核心竞争力。深圳的未来,取决于深圳人的工作与生活,取决于深圳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而“房价高”并不是城市的竞争力,各类人的“平租”才是。
第四是挖掘非商品房的价值,打开一个巨大的市场。在今天的地产存量市场中,那些非商品住宅、非商品写字楼、老厂房、农民房、不适应城市发展的房子的价值一直是被低估,甚至是被遗弃浪费的,比如很多的小产权农民房,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交易或者交易价值被低估,一旦租售同权,都将以各种形式进入租赁市场,全民房地产将由此形成。而这也和1998年的房改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激活了一个巨量的市场,中国人在住房市场有了更大的自由与资源。
租和售,未来我们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