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模型、平面图中的“提示说明”能否作为免责依据?房企“无意”的隐瞒是否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开发商展示3D模型、平面图以及销售人员介绍情况时,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将房屋具体情况进行真实全面的展示,从而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然而,该房企的房屋3D模型和户型图不但没有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而且销售人员夸大房屋的得房率,涉嫌虚假宣传;不仅如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消费者所签合同的重要条款与之前承诺的房屋情况不一致,开发商并未做提醒、说明及解释,广东省消委会认为,该房企已然违背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并且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问题。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该房企故意隐瞒所售房屋真实信息,通过不实信息诱使消费者做出购买房屋的决定,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该房企表示已通过房管部门多次与消费者林先生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并称如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公司愿意遵从法律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