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批复同意部分县撤县设市的情况,民政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27日对记者表示,有序撤县设市是针对我国城市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撤县设市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总体要求,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设市。
该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中小城市数量少、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发展质量和水平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上升,但县级市数量减少了80余个。县级市数量的持续减少,导致中小城市发展滞后,带来大中小城市发展失衡、城镇化布局形态不合理、人口城镇化滞后、大城市病凸显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进一步提升。有序撤县设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持续推进的新形势下,针对我国城市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该负责人表示,撤县设市主要把握四方面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共享;二是坚持集约高效,注重生态文明;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注重发展质量;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合理布局。最近批复的这一批撤县设市调整,民政部门从十几大类指标进行了考察审核,并形成了相当固定的审核流程。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这方面工作。
该负责人强调,撤县设市的总体要求是积极稳妥、规范有序,防止一哄而上、盲目设市。下一步,对撤县设市申报审核要强化论证评估,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动趋势和城镇化空间布局等情况,对撤县设市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要细化基础工作,撤县设市相关工作要加强研究讨论、论证评估、广泛听取意见等;要引入外部力量,对于部分情况比较复杂的撤县设市事项,充分借助外脑,引入专家论证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专家和专业力量在撤县设市审核报批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