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4日召开的2017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指出,为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健康发展,需尽快统一监管标准。
陆磊指出,当前资产管理市场上存在两个层面的乱相,而监管标准的统一将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他谈到,互联网企业、各类投资管理公司等一些非金融企业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十分活跃,这对于监管部门或者是规则制定部门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这些企业不在原先指定的监管范围内,我们很难准确地判断风险点在哪里,风险有多大,在什么时间点和什么状态下,会在全社会、公众层面下扩散,而这些企业又往往是涉众的。另外,各个监管部门在促进本行业发展的理念下,目前对于资管业务按照所在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监管规则,使得各类资管业务的投资范围、门槛、杠杆水平等方面都不相同,这导致相关机构有监管套利的可能性。
如何把资管业务引导到健康发展的层面上?陆磊表示,应该从以下五点着力。
第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重点针对资管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重点问题,分类统一、标准规制,减少存量风险,控制增量风险。
第二,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要防止产品过于复杂,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
第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业务的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根据资管业务产品的实质属性,按照穿透原则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
第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风险提出统一、明确、可行的规则,堵塞制度漏洞,不搞“一刀切”,为创新留出空间。
第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的原则,一方面要着力处置一些迫在眉睫的风险点,防范新增风险;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力度和次序,避免在处置风险当中发生风险。
陆磊强调,在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统一与规范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坚持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相结合,分类统一制定标准规制;第二,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第三,实施穿透式监管,对资管业务的监管实施全覆盖,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适用规则,实施涵盖资金来源、中间环节、最终投向的全流程监管;第四,严格行为监管,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义务;第五,回归资产管理的业务本质,打破刚性兑付。(原题为《陆磊:统一标准 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