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因IPO文件及年报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的登云股份(002715,股吧)(002715),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对登云股份等26名责任人、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下称“君信所”)等,合计开出4144.92万元罚单。
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6月5日晚间,登云股份(002715)发布公告称,因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公司时任董事及高管欧洪先、潘炜各处以30万元罚款及5年证券市场禁入,其余责任人则被分别处以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26名责任人的合计罚没金额为316万元。
登云股份于2014年2月19日在中小板上市,2015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经查明,登云股份在其IPO申请文件中,存在以下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包括:2010年至2013年6月,5万元咨询服务费、5万元会务费及971.38万元三包索赔费未入账;公司美国子公司在2013年半年报提前确认收入239.86万元,导致登云股份合并报表提前确认利润94.96万元;2013年1月至6月少确认票据贴现利息45.73万元;2010年至2013年6月未披露与广州富匡全、肇庆达美、山东富达美、山东旺特等四家公司以及APC、Golden Engine等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大;此外,登云股份还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2012年、2013年1至6月分别违规对外借款960万元、2000万元、2300万元。
成功上市后,登云股份的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以及2015年一季报也出现了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情况。
据证监会调查,2013年及2014年,登云股份共有847.24万元三包索赔费未计入当年销售费用,另有358.18万元贴现票据产生的利息未计提费用;2013年、2014年隐瞒与前述六家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2013年、2014年分别对外违规借款2300万、1200万元。此外,公司还在2015年一季报少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21.24万元,导致一季度净利润由亏转盈。
在被立案调查之后,登云股份还存在其他情况。如2016年6月23日,登云股份向法院对某客户争议金额较大的三包索赔费提起诉讼。2016年11月28日,法院下发《民事调解书》,确认该客户退还登云股份三包索赔扣款270.75万元,该客户不得再以2011年至2014年三包索赔问题要求登云股份承担任何违约、补偿或赔偿责任。该退还金额占登云股份与该客户三包索赔款争议总额的23%。又如,登云股份9位一致行动人及财务总监已签署承诺,如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登云股份未能就上述三包索赔争议与客户达成谅解,并回收相关应收账款,对于争议金额较大的三包索赔款项(合计1482万元),将以现金方式弥补登云股份的相关损失。
证监会认为,登云股份存在IPO申请文件、2013年年报、2014年年报、2015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因此决定责令登云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不过,此前有造假上市的欣泰电气(300372,股吧)(300372)遭到强制退市的处罚,登云股份只是被罚款,已经算是躲过一劫。
新时代证券接3353.92万罚单
除了对登云股份的处罚,证监会网站上还同时公布了对新时代证券等4名责任人以及君信所等3名责任人的两份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新时代证券在为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程天雄、王玮、郭纪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1676.96万元罚款;
二、对程天雄和王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针对新时代证券的调查从2016年12月22日开始,至此结束,这期间,新时代证券曾因登云股份被查,导致其被南通锻压(300280,股吧)(300280)“解聘”。
2月15日,南通锻压公告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披露了新时代证券被立案调查的信息。因为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新时代证券被立案调查,南通锻压申请撤回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并解聘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此外,君信所为登云股份IPO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高向阳、陈志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君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95万元,并处以195万元罚款。
二、对高向阳、陈志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