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破一批长期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藩篱,形成一批改革经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在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过程中,广东聚焦国家科技产业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顺利转化。
首先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同时完善培育高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完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设立高企培育库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入库及出库企业进行奖补。
2016年广东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9857家,跃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实施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和财政补助等政策;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生产企业相分离,鼓励企业开展药物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聚焦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开放合作创新取得新进展。建立“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粤港高新技术合作专责小组等高层协调会议,实施粤港联合创新资助项目、创新及科技基金、创新及科技支援计划,促进粤港澳技术、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每年由深圳市、香港特区政府各自拨款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科研合作项目,开展深圳、香港两地政府联合资助的“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积极实施《粤港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协议》和《粤港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
聚焦补齐创新资源短板,加快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深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确定7所高校和18个重点学科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5所高校纳入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2016年参建高校科研经费同比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