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www.caijing365.com)8月11日讯:东京奥运会已经落幕。在此次运动盛会上,中国代表团“多点开花”,勇夺38枚金牌,同时打破了4项世界纪录,创造了21项奥运会纪录,着实令全国的“迷弟迷妹”们深刻领略了一把竞技体育的迷人魅力。
奥运冠军被奖一套房缴多少税?
随着奥运健儿们陆续载誉回国,不少此前为健儿们增收积极“找代言”的这届热心网友,又开始为健儿们能否顺利获得此前数度飙上热搜的各类奖励和赠予操碎了心。
不少人好奇:奥运健儿获得的国家奖金、省、市、县奖励,以及被企业赠予的房产、现金赠予等,需要缴纳个税吗?如果需要,应该怎么缴、缴多少呢?
同为健儿迷妹的小编答疑这就安排上啦↓
Q1
运动员获得奖牌、国家和省级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A:依法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Q2
运动员获得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个人赠予的奖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A:需按“偶然所得”项目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省级以下政府的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范畴。
也就是说,运动员接受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捐赠和奖励,需依法纳税,纳税标准一般按20%的“偶然所得”税率计算。如果给予运动员奖赠的企业、组织等没有代替运动员缴税,则运动员就需自行缴纳相应税款。
Q3
运动员获得企业奖赠的房产,需要缴纳个税吗?
A:需要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赠送的房产与企业的其他奖赠一样,属于运动员个人获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也需按20%的“偶然所得”税率计算。
如以一度刷屏的雅戈尔奖赠杨倩一套宁波花园住房的奖增为例:
据宁波房产交易信息信息服务网显示,雅戈尔拟奖励杨倩的项目有这几个户型:高层户型为95平方米、113平方米、127平方米,洋房户型125平方米、140平方米,备案均价30834.42元/平方米。照此测算,该项目最大面积的户型市价约440万元,最小面积的户型市价在285万元左右。
假设杨倩接受了这套花园住房的赠予,如按300万元的中间价计算这套房产市值,则在扣除1.5%契税和万分之五印花税后,杨倩还需缴纳近60万元的税款。
不过,如果杨倩放弃该企业赠予,或是杨倩在宁波已有房产,根据宁波的限购政策无接受赠予的资格,则其就无法获得赠予,也无需为此缴纳个税。
当然,企业在捐赠的时候是否为获奖运动员代缴个税,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考虑到代缴个税,企业的捐赠额度就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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