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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须不疏不漏

2017-09-16 18:58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南方都市报

“让老百姓怨气得到疏解、疑问得以解答”,这是司法部部长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整体构想,它不仅是“法律顾问进村”,也不仅是社会成员日常纠纷化解的公共调停机制,更是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司法行政领域的一次职能本位溯源。

政府设立(或者说民众让渡部分权利、授权政府设立)诸项公共管理机关,其初衷何在,所要达至的公共目标又是什么?司法部此番着眼于司法行政制度的改革布局,其与法检机关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要有清晰的区隔———虽然看守所管辖和隶属关系的讨论同样事关告别“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流程。司法行政制度改革抓住“公共服务”这一现代政府职能的本来属性和核心使命,可谓一语中的、提纲挈领。

政府部门应当如何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而言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所能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究竟有什么、有多少,对于权力机关而言是个命题的再提出,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则是一次观念的再启蒙。政府机关当然有管理职能,但首先是提供服务的主体,民众要有到政府机关办事不再低声下气、矮人半截的底气,这虽然是公民个体心理和意识的问题,但客观上更是对政府机关办事态度以及效率提出的要求。往大里说,这就是改革的获得感,“让民众的期待变成改革的行动”,终究不应该成为一句空话。

公共法律服务,要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维权帮助和渠道指引的诸项服务,服务的专业性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要有服务的心态、服务的意识,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的老问题。按照司法部部长张军的要求,2018年6月底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都要普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而公共法律服务不仅在虚拟平台要有法律资讯提供者———中国法网,还要有落地的“实体店”。各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从观念上摆正一个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者的心态,就要从如何接待和回答普通民众的法律咨询问题开始。不仅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包括法检机关所面临的日常普通法律问题可能都很琐碎,咨询可能也不够专业,以政府公共服务形象示人的解答者态度如何,是否拖沓甚至踢皮球,都攸关整个公权力的社会形象。

“公共法律服务”首先是服务,“12348中国法网”作为一个互联网服务平台,当然可以不用进门、不用顾虑脸色如何,但政府部门提供的互联网公共服务,更值得关注的是服务本身的及时性和智能化。政府网站此前最被人诟病的是交互信息的延后:发往地方政府邮箱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回复(甚至因为邮箱过满无法发送成功),遍地开花的政府网站缺乏及时更新的公共信息,僵尸邮箱、僵尸网站给民众带来并不怎么良好的公共体验,就像挂在机关大门口的意见箱一样。互联网时代的政府公共职能,并不必然因为技术的迭代而有天然改观,建设中的“12348中国法网”实有必要汲取公共服务的类似教训。

此外,网站提供法律资讯时,还要避免法律条文、规章过时的尴尬,民众遇到生活纠纷、获取法律知识可以通过便捷的搜索引擎,政府法律网站与社会化网络服务最大的不同在于主体的权威性及公信力。“12348中国法网”对民众要有信服力,这是对整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期待和要求。(原标题:法网”恢恢,公共法律服务须不疏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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