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部署新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采取上述新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其中降费占60%以上。
会议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尽快把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让广大企业真正受益。下一步,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在7月1日前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
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负责人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当前降成本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由于降费的可调整和有作为的空间更大,各类收费及费率、政府性基金等都具备一定的减免和降低空间,也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因此成为降成本的主要抓手。本次降费举措集中体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定向性,指向具体领域和行业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比如本次推出的建筑领域保证金预留比例降低,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清理;二是有效性,直接降低费用,清理收费事项,减免中间环节,有利于推动和落实,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2017年减税降费的主要任务在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存在减免空间。相比起更侧重结构性的减税,“费”是通过总量的减少来降低宏观负担。此外,不能把减税降费看成是临时性、应对性的举措,而应该从制度层面考虑,给予法律和制度性的保障。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看来,严格来讲,大部分的“费”属于作为政府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税收入。他认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降低企业负担,提振实体经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就成为重点。在继续清理不合时宜的非税收入项目基础上,在的确有必要征收非税收入时,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非税收入项目和征收标准,而不要以追求收入为目的。一旦满足了实际需要,就应考虑停征。这样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能够防止部门利益固化,还可以避免长年征收造成资金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