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www.caijing365.com)讯,自从国家管控数字货币以来,币圈一阵哀嚎。但也有不少机构可以帮忙注册海外机构,交付几千三天内就可以办下来,这样的话还可以继续炒币。
“暗度陈仓“的币圈:游走在“黑白灰”地带
1、比特币:“老大”曾经的辉煌不再
2008年11月1日,SatoshiNakamoto的一位人士在P2P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阐述了他对于电子货币的新构想,而比特币也因此而诞生。
在2009年,中本聪发明了一种数字货币,也就是比特币,这一风起云涌的比特币市场起落,而其创始人“中本聪”的身份一直是个谜,关于“比特币之父”的说法一直是个谜,关于“比特币”的话题从美国国家安全局到金融专家,也是一个谜。
2014年9月9日,美国电商公司Braintree收到了比特币。2017年1月22日,火币网,比特币中国,OKCoin货币行开始收取交易服务费。2017年9月4日,中央银行及其他七个部委宣布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2、管控下:币圈游走在“危险”地带
虽然比特币多头情绪再度抬头,货币圈交易的风险仍然不容忽视。易观资深分析师苏筱琳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通过海外机构进行货币圈交易,显示出这些货币仍然存在强烈的投机心理。
外国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是海外机构主要经营海外业务,容易与国内投资者产生信息不对称;二是这些机构,包括熟人推荐的相关机构,也有鱼龙混杂,不排除不法分子混迹其中,故意损害币民利益,甚至实施诈骗。
私下通过C2C和跨境C2C进行交易。目前,高压治理属于灰色地带。然而,随着监管的深入,包括退出股票和禁止增量在内的政策最终将涉及比特币底部的C2C交易。随后的监管收紧,只是时间问题。”盘和林说。
根据记者多方了解到,确实有不少自称为海外币种的项目方在三四线或更深的市场上进行宣传,但最终还是有不少人在三四线或更深的市场上宣传了涉币业务。
另外从法律角度看,肖飒同样对北京商报记者说,国内币民以海外注册机构的形式参与币圈交易,无法有效防范相关风险。仅就刑法风险而言,如果一国货币仍在其国家进行货币圈交易,则根据《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只要该行为构成犯罪,即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货币民在国外参与交易,按照属人管辖原则,仍然有刑事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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