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这一年的成绩单是减税6800亿元。
对于当前正在推进的新一轮财税改革来说,全面营改增这一年是无法替代的重要一环。
在这一年里,中国营改增涉及到将原征收营业税的近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超过2万亿元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自2016年3月至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超过40份法规规章和补充文件。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第一项。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上海、北京、江苏、广东等地陆续试点;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
广东 坚朗五金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孙知告诉经济观察报,相比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效果,他更关注的是营改增给市场带来的规范竞争。
“营改增提高了行业规范性,挤压掉小散乱企业的偷逃税空间,把市场拉到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上来,有效地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孙知说。
4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法国巴黎召开的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上表示,中国营改增的直接效应愈来愈明显、外溢效应越来越增大、长远效应越来越清晰,一年时实现减税约6800亿元。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营改增的溢出效应是指除了减税效应以外,还包括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直接税收利益,对于企业、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正面影响。
胡根荣将营改增的作用总结为三个:第一,减税带来的乘数效应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小视;第二,营改增后,服务和货物一样征收增值税,第三产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经济结构从第一和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调整;第三,出口的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以及进口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有利于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分工。
税负变化
对于增值税改革这几年,一个核心趋势就是减税。
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指将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国际上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
设备可以抵扣,对于纳税人来讲,本身就是一种减税。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改革带来的更是税负的直接降低。
2016年减税500万元,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2800万元的所得税优惠,另外研发加计扣除减免700万元。
孙知告诉经济观察,从2011年至目前,通过纳税额与销售额之间的对比可以看到,税负从12%降低到现在的8%左右,制造业的税率是17%,营改增抵扣之后大约实际税率在7.1%。“纳税额除以利润额的对比也在逐渐上升,2015年的这一比值逐渐接近于1。此前纳税额一直超过利润额,但是从2015年转变开始发生,减税之后利润逐步上升。”孙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但是孙知认为几年来持续上升的人工成本是个大问题。“在近10来年,人工成本高于销售收入增长,而且人员是支出再纳税中不能抵扣的这部分。现在每年工资总额每年上涨30%-40%。2016年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6.5亿。”孙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从全国数据来看,2016年5月至11月,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四大行业(26个细分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营改增实施以来,98%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总体减税规模也越来越大。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全国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国家统计局的估算是,截至今年4月30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周年实现减税6800亿元左右,这是近年来中国最大规模的减税措施。
营改增是一场改革,是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减税,只是改革带来的一个方面。
改革效应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告诉经济观察报,营改增的效果不仅是减税,更促使纳税人重视税务风险管理,许多纳税人为了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税务风险,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更倾向于选择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这样实际上有助于资源向税收管理规范的企业的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也促进了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营改增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有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王冬生说。
随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产业升级、企业发展、就业创业、诚信建设等已产生越来越多的正面“外溢效应”。一些企业将营改增试点业务从主业中剥离,促进辅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成为服务效率更高、能力更强的市场主体。“营改增在促进税制完善的同时,也促进了企业内部改革和管理,有利于加强企业经济核算和对税法的理解,进而增强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杨卫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营改增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的重头戏,除了直接的减负效应,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税收治理、财政治理、社会治理水平。比如,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后,消除了以往企业因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经营行为扭曲问题,为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税制环境。在增值税抵扣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为了实现充分抵扣和充分利用税制安排的有利条件,会更加注重经营管理规范,减少暗箱操作,积聚发展的内生动力。
胡根荣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后营改增时代”仍有小部分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地税负上升,之所以出现税负不减反增的情况,是因为目前增值税抵扣链条还有需要打通的地方;下一步,政府的改革方向是更好地落实与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同时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据悉,营改增后,增值税立法工作也将适时启动。
胡根荣表示,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增值税税率一般在一档到三挡之间,选择统一税率的国家比例呈现上升趋势。现代增值税统一税率的简单透明以及高效便捷不仅具备强大的财政筹资能力,也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产业间公平竞争的内在要求。因此,逐步简并税率应该成为中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方向。
4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 农产品 、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胡根荣认为,增值税立法将是未来几年增值税税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可以预期最早会在2018年开始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