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份全国版负面清单终于出炉。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首次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其中,列入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禁止类内容共计63条,比2015版减少了30条。
相比之前版本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版《目录》进一步放宽了服务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外资准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8日指出,从条目来看,在2015年版减少约一半限制性措施基础上,本次修订再次推进大幅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版《目录》限制性措施共63条,比2015年版的93条限制性措施减少了30条。
从行业来看,服务业重点取消了公路旅客运输、外轮理货、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会计审计、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准入限制,制造业重点取消了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食用油脂、燃料乙醇等领域准入限制,放宽了纯电动汽车等领域准入限制,采矿业重点取消了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锂矿等领域准入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目录》的结构进行了调整,明确提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业内专家指出,全国版负面清单的出炉,正是为了适应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要求,也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开启了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