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 5月22日,卓越能源发布券商公告。其主办券商国融证券在对卓越能源持续督导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据公告,2016年11月25日卓越能源与郭俊川、曲延玲、宋奎瑾三个自然人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设立北京中能辰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辰佳”)申请,2016年12月8日获得核准并取得营业执照。经查,卓越能源未对此事项做出相关披露。
国融证券表示,据卓越能源《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第三款第二项“对于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30%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卓越能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6,043,576.15元(2015年12月31日数据),对外投资500万元占卓越能源净资产的19.20%,应经过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并对外公告。卓越能源与其他三个自然人成立中能辰佳的行为需满足卓越能源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此事项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未对外公告。
针对以上事项,主办券商国融证券提醒卓越能源: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能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准确、真实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有可能损害股东利益,以及为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上市公司数据库显示,烟台卓越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电加热式固体蓄热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型制造企业。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6394。